首页 > 一般就业政策

1.申请人须具备海外正规的/政府认可的大学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

2.在特殊情况下,至少拥有大专学历并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成就;

3.紧接着毕业前后,须寻觅到香港的聘用单位并证实确实有职位空缺;申请人在香港所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4.薪酬福利(包括工资/住房/医疗和其它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地专才人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审批时间/项目特徴

一般就业政策亦适用于内地在海外留学生毕业后随即申请来香港就业和已拥有外国居留权或护照的内地人士申请来港就业,但须要提前觅得香港雇主的录用,且也要由香港雇主提出申请,审批时间通常需要4至6星期。

注明:"切勿草率递交申请,否则一旦拒批将会留下不良记录,从而影响到将来重申的机会!"

      智选中港 移民香港      
copyright@2009-2024 版权所有 中港移民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0852+98328660 传真:00852+25590607
公司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西55号会达中心12A室(即上环港澳码头向西斜对面) 邮箱:yiminhk@163.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粤ICP备09154059号 技术支持:湘粤互联